发布时间:2024-10-08 作者:中国继续医学教育网订阅号 浏览:1
登革热(DF)是由登革病毒(DENV)引起,经媒介伊蚊叮咬传播的急性传染病。其临床特征为突起发热、全身疼痛、皮疹、出血及白细胞减少等,严重者出现休克及重要器官衰竭,甚至死亡。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登革热临床诊疗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登革热诊疗指南(2024年)》。本文依据最新的诊疗方案,整理出登革热的流行病学、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和鉴别诊断以及治疗、预防方案等内容,以供学习。
一、流行病学
登革病毒对热敏感,56℃ 30分钟可灭活,在4℃条件下其感染性可保持数周,在-70℃或冷冻干燥状态下可长期存活。超声波、紫外线、0.05%甲醛溶液、乳酸、高锰酸钾、龙胆紫均可灭活病毒。
(一)传染源
登革热患者、隐性感染者和带病毒的非人灵长类动物。
(二)传播途径
主要通过伊蚊叮咬传播。在我国传播媒介主要为白纹伊蚊和埃及伊蚊。
(三)易感人群
人群普遍易感,感染后部分人发病。登革病毒感染后,可对相同血清型病毒产生持久免疫力,但对不同血清型病毒感染不能形成有效保护。
(四)流行特征
登革热在全球存在媒介伊蚊分布的热带、亚热带地区广泛流行,累及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我国虽尚未形成稳定的登革热本地传播疫源地,但输入性病例常年可见。广东、云南、福建、浙江、广西、海南等多个省份曾多次发生输入引发的本地传播登革热疫情,夏秋季高发,各年龄段人群均可发病,以青壮年为主。
二、临床表现
潜伏期一般为1~14天,多为5~9天。
登革热是一种全身性疾病,临床表现复杂多样,病程可分为急性发热期、极期和恢复期。多数病例病情较轻,仅有发热期和恢复期表现,少数病例为重症登革热,表现为严重出血、休克及重要脏器损伤。
(一)急性发热期
常急性起病,发热为首发症状,可伴畏寒,24小时内体温可达39℃以上。部分病例发热3~5天后体温降至正常,1~3天后再度上升,称为“双峰热”(也称“马鞍热”)。
发热时可伴头痛,全身肌肉、骨骼和关节疼痛,明显乏力,并可出现恶心、呕吐、腹痛及腹泻等消化道症状。颜面四肢可见充血性皮疹或点状出血疹。典型皮疹为见于四肢的针尖样出血点及“皮岛”样表现(融合成片的红色斑疹,其中可见散在小片正常皮肤)。可出现皮下出血、注射部位瘀斑、牙龈出血、鼻衄等不同程度的出血现象,束臂试验可阳性。此期一般持续3~7天。
(二)极期
通常发生在病程4~8天。部分患者高热持续不退,或热退后病情加重,可出现腹部剧痛、持续呕吐、明显出血及血浆渗漏征等。少数无明显皮肤黏膜水肿等表现的患者,仍可出现严重出血如皮下血肿、消化道出血、阴道出血、咯血、肉眼血尿、颅内出血等。
严重者可发生休克、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和重要脏器损伤等并发症。少数患者可继发细菌或真菌感染。
(三)恢复期
发热、胃肠道症状、出血等逐渐好转,皮疹消退,可有皮肤瘙痒。少数患者乏力等症状可持续数周甚至数月。
三、并发症
四、实验室检查
实验室检查包括一般检查、生化检查、血清学检查、影像学等。
五、登革热的诊断
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结果,综合分析作出登革热诊断。
(一)疑似病例
发病前14天内曾到过登革热流行区,或居住地或工作场所周围1月内出现过登革热病例,符合登革热临床表现。
(二)临床诊断病例
疑似病例血清标本登革病毒IgM抗体检测阳性或NS1抗原检测阳性。
(三)确诊病例
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符合以下之一者:
1.登革病毒核酸检测阳性;
2.培养分离到登革病毒;
3.血清登革病毒IgG抗体阳转或恢复期较急性期滴度呈4倍及以上升高。
六、重症登革热和早期预警指标
七、登革热的治疗
治疗原则是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重症病例的早期识别和及时救治是降低病死率的关键。以对症支持治疗为主,目前尚无有效抗病毒治疗药物。病例应采取防蚊隔离治疗,病程超过5天,且体温自然下降至正常超过24小时及以上可解除隔离。
(一)一般治疗
1.卧床休息,避免过早下地活动,防止病情加重。
2.清淡饮食。
3.监测神志、生命体征、液体入量、尿量、血小板、红细胞压积、电解质等,极期患者密切监测重症早期预警指标。
4.对血小板明显下降者,慎用有创检查,进行动静脉穿刺时要防止出血、血肿发生。
5.避免盲目使用抗菌药物。继发细菌、真菌感染者,根据感染部位及可能的病原菌,经验性抗菌治疗,并根据微生物培养结果调整用药。
(二)对症治疗
1.退热
以物理降温为主。高热不退者可使用对乙酰氨基酚等退热药物,避免使用阿司匹林。红细胞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者应避免使用解热镇痛类药物,防止出现溶血。
2.补液
轻症患者口服补液为主。适当进流质食物,对频繁呕吐、进食困难或血压低的患者,应及时静脉输液。
3.镇静止痛
予对症处理。
(三)重症登革热的治疗
1.容量管理
应根据患者红细胞压积、血小板、电解质、尿量及血流动力学等随时调整补液的种类和量,在尿量达约0.5ml/(kg·h)时,应控制静脉补液量和速度,避免输液过量、过快。当血浆渗漏较少且病情改善时,应逐步减少静脉补液。
2.抗休克治疗
出现休克时应尽快进行液体复苏,初始液体复苏以等渗晶体液为主(如生理盐水等),在拟诊为休克起3h内输注至少30ml/kg的晶体溶液进行初始复苏;完成初始复苏后,评估血流动力学调整下一步液体使用。液体复苏治疗无法维持有效灌注时,应积极使用血管活性药物。对发生严重血浆外渗尤其是伴有低蛋白血症者可给予人血白蛋白输注。若有条件,动态监测乳酸。
3.DIC的治疗
包括抗凝治疗、改善微循环、纠正酸中毒、补充凝血因子和血小板。
4.出血的治疗
(1)出血部位明确者,如严重鼻衄给予局部止血。胃肠道出血者给予抑酸药、生长抑素等药物治疗。
(2)严重出血者伴血红蛋白低于70g/L,根据病情输注浓缩红细胞。
(3)严重出血伴血小板计数低于30×109/L,应及时输注新鲜血小板。
5.重要脏器支持治疗
(1)心脏损伤
应卧床休息,保持大便通畅。存在严重心律失常时,可给予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发生心衰时,限制液体入量,给予利尿、扩血管等治疗。并发急性心肌炎时,可给予糖皮质激素(如甲泼尼龙1~2mg/kg/d,或氢化可的松3~5mg/kg/d,或地塞米松0.2~0.5mg/kg/d),或丙种球蛋白治疗。
(2)脑病和脑炎
根据脑水肿程度给予甘露醇或利尿剂,也可给予糖皮质激素(如甲泼尼龙1~2mg/kg/d,或氢化可的松3~5mg/kg/d,或地塞米松0.2~0.5mg/kg/d)减轻脑组织炎症和水肿。出现中枢性呼吸衰竭应及时给予辅助通气支持治疗。
(3)严重肾损伤
可给予血液净化等治疗,避免使用肾损害药物。
(4)严重肝损伤
可予抗炎护肝药物治疗,肝衰竭可给予人工肝等治疗,避免使用肝损害药物。
(四)中医治疗
登革热病属于中医学的“疫病”范畴,病因为感受疫毒之邪,核心病机是热毒夹湿,扰营动血,耗气伤阴。临床可根据疾病的不同阶段和分期,参照下列方案进行辨证论治。
八、预后和预防
登革热是一种自限性疾病,通常预后良好。少数重症登革热病例可因重要脏器功能衰竭死亡。影响预后的因素包括患者年龄、基础疾病、严重并发症、既往感染登革病毒史等。
我国尚无上市的登革热疫苗。主要预防措施是防蚊灭蚊,切断传播途径,如定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理卫生死角,清除媒介伊蚊孳生地,降低蚊媒密度;社区居民家中使用纱窗纱门和蚊帐蚊香等;外出使用驱蚊剂,避免伊蚊叮咬。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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